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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辦法 課程內容 學分學程

修業辦法

日間部

二技(詳細介紹)

    畢業學分至少為75學分(含共必(通必)6學分、通選(最少)4學分、專必28學分、專選(最少)27學分)。 學生畢業前應通過全民英檢初級考試,否則需補修及格基礎英語 (1)(2)。 選修科目視情況需求,得以增刪開課。

四技(詳細介紹)

    畢業學分至少為130學分(含共必(通必)20學分、通選(最少)10學分、專必70學分、專選(最少)27學分)。 選修科目視情況需求,得以增刪開課。 畢業前應符合本校語言中心所訂之「清雲科技大學學生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」之規定。在校期間至少應取得乙級(含)以上,系公告之專業證照乙張,否則需加修兩門本系專業課程(計6學分)。 通識選修包括科技通識2學分、美學通識2學分、一般通識6學分。

研究所(詳細介紹)

    碩士班學生畢業學分至少為36學分(含論文6學分)。 含必修6學分,本所開授之專業選修課程24學分。 碩士班先修科目為系統分析與設計、資料庫管理、網路通訊、資訊管理學、統計學須到大學部補修學分。

進修部

二技(詳細介紹)

    畢業學分至少為75學分(含共必(通必)6學分、通選(最少)4學分、專必28學分、專選(最少)27學分)。 選修科目視情況需求,得以增刪開課。

四技(詳細介紹)

    畢業學分至少為130學分(含共必(通必)20學分、通選(最少)10學分、專必73學分、專選(最少)27學分)。 選修科目視情況需求,得以增刪開課。 通識選修包括科技通識2學分、美學通識2學分、一般通識6學分。